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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6-0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6-09

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代码:004185基金简称:江信增利货币A

  基金代码:004186基金简称:江信增利货币B

  重要提示

  1.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092号文准予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管理人为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

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简称:江信增利货币A,基金代码:004185;B类基金

份额简称:江信增利货币B,基金代码:004186。

  若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

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

基金份额。若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

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

金份额。

  5.本基金自2017年06月14日起至2017年7月28日通过江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及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详见本发售公告附件)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变更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7.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8.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交易平台或非直销柜台的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元;追加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通过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追加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首次认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追加认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对单一投资者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认购费率按单笔认购金额计算。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0. 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

若已经开立了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1.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2.基金销售机构(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3.本公告仅对“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7年6月9日《证券日报》上的《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14.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jxfund.cn)上。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行相关事宜。

  15.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

话(400-622-0583)咨询认购事宜。

  16.本基金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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