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05
民生加银鑫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18年6月5日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7月5日
一、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鑫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6年11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775号文注册。于2017年8月22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基金托管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民生加银鑫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的“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直接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截止2018年5月23日,本基金已经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因此,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确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年5月28日,并于2018年5月29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刊登在2018年5月28日《中国证券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关于民生加银鑫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从2018年5月29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民生加银鑫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民生加银鑫弘债券
基金主代码00418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8月22日
2018年5月28日基金份额总额49,754.15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基金资产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和严格控制
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超过业绩比
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奉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式投资管
理理念,采用价值分析方法,在分析和判断财政、货币、利率、通货
膨胀等宏观经济运行指标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和动态调整大
类资产比例和债券的组合目标久期、期限结构配置及类属配置;
同时,采用“自下而上”的投资理念,在研究分析信用风险、流动
性风险、供求关系、收益率水平、税收水平等因素基础上,自下而
上的精选个券,把握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投资机会。
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其
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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