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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2-10 12:09:18 股吧网页版
民生加银鑫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1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2-10

   民生加银鑫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1次分

红公告

14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民生加银鑫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民生加银鑫弘债券

基金主代码004184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8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民生加银鑫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民生加银鑫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8年2月6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8年度的第1次分红

截止基准日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182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

元)

55,077,805.79

本次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1150

注:1、根据《民生加银鑫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次分红方案: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150元。

24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8年2月12日

除息日2018年2月1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8年2月13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18年2月12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

金份额数,于2018年2月13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可于2018年2月14日后到各代销

机构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本次红利款将于2018年2月1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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