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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3 09:07:18 股吧网页版
嘉实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2-23

   嘉实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嘉实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

12月15日《关于准予嘉实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3087号)注册募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嘉实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嘉实增益宝货币;基金代码:004173;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于2016年12月26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

售。

6、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认购单笔金额不设限制;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金额不设限制。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即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0、本公告仅对“嘉实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嘉实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报》的“嘉实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85712266,或者全国统一客户热线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咨询购买事宜。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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