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07月24日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4
嘉实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07月24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12 月 15 日《关
于准予嘉实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87 号)注册募集。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嘉实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和债券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年 6 月 14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特别事项注明除外。
目录
一、绪言...... 4
二、释义...... 5
三、基金管理人......9
四、基金托管人......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2
六、基金的募集......46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9
九、基金的投资......60
十、基金的业绩......71
十一、基金的财产 ...... 74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74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8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0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2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83
十七、风险揭示......89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92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4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7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123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5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6
二十四、备查文件...... 127
一、绪言
《嘉实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嘉实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