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9
关于上投摩根安泽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投摩根安泽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投摩根安泽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上投摩根安泽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8年10月25日以通讯开会方式在上海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共计3,512,419.34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3,551,384.28份的98.90%,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上投摩根安泽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通讯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数(单位:份)
同意 3,512,419.34
反对 0
弃权 0
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代表及基金管理人的两名代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了监督,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人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法律意见。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4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50,000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以及会计师费等相关费用可从基金资产列支。考虑到本基金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以上费用将由基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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