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3-22 08:08:26 股吧网页版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量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3-22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量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申万菱信量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申万菱信量化成长混合

基金主代码00413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3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申万菱信量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申万菱

信量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2017年3月24日

赎回起始日2017年3月24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7年3月24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7年3月24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7年3月24日

注:申万菱信量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日常申购、赎回(包含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

投资者在上述开放日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本公司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在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时,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

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

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

理人酌情调整。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2.1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元)特定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100万以下0.45%1.50%

100万(含)—500万0.30%1.00%

500万(含)以上300元/笔 1000元/笔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

(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包括该日)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

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