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4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
开通定投业务、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贵文基金”)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4 年 12 月 25 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
贵文基金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可通过贵文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业务,同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贵文基金的规定为准。具体公告如下:
一、 代销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电子商务港太升国际 A 栋 2 单元 5 层 17 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腾路 118 号贵文投资大楼 4 楼
法定代表人:陈成
客服电话:0851-85407888
网址:www.gwcaifu.com
二、 本次新增代销机构的基金列表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1 004126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
2 166401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 类
3 006466 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4 006467 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5 006555 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A 类
6 014002 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C 类
7 007163 浦银安盛环保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8 007164 浦银安盛环保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9 519110 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10 014011 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11 519111 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12 519112 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13 519113 浦银安盛精致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14 019209 浦银安盛精致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15 519115 浦银安盛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16 014029 浦银安盛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17 519116 浦银安盛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18 019210 浦银安盛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19 519120 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20 014061 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21 519125 浦银安盛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22 519176 浦银安盛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23 519126 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24 013259 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25 519170 浦银安盛增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26 014003 浦银安盛增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27 519171 浦银安盛医疗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28 013183 浦银安盛医疗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29 519172 浦银安盛睿智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30 519173 浦银安盛睿智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31 006436 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32 006437 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33 006959 浦银安盛中债 3-5 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34 006960 浦银安盛中债 3-5 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35 007064 浦银安盛上海清算所高等级优选短期融资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36 007065 浦银安盛上海清算所高……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