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国海安享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30
富兰克林国海安享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 年 1 号)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兰克林国海安享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 年 1 号)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于2016年11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2790 号文注册, 基金合同于2017年5月22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基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
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
作出独立决策。 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
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
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
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
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
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
而言,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
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 根
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
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
特征,但由于风险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
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投资风险。
富兰克林国海安享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 年 1 号)
2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
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
核。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4 月 25 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富兰克林国海安享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 年 1 号)
3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1
第二部分 释义......................................................................................................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26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58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