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11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惠祥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大成惠祥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大成惠祥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与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成惠祥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大成惠祥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大成惠祥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5月9日,投票时间为自2019年
5月10日起,至2019年6月8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大成惠祥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惠祥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北京市金
过程进行了公证。计票结果如下:
截止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19年5月
9日,本基金总份额为2,000,001,805.21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999,999,0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9.99%,达到法定表决条件。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999,999,000.00份,占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大成惠祥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根据《大成惠祥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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