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1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惠祥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3次分红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大成惠祥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大成惠祥定开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004117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2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大成惠祥定期
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惠祥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7年12月1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141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28,292,904.91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5,658,580.98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091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7年度的第3次分红
注:根据《大成惠祥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7年12月25日
除息日2017年12月2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7年12月26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将以2017年12月25日除息后的
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7年12月2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17年12月27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
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产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选择红利再
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果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其基金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