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7
关于嘉实新添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新添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但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有权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根据嘉实新添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嘉实新添程混合”)的资产规模状况,本基金有可能在2018年6月29日日终触发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若截至2018年6月29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且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则双方同意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
6月29日。自2018年6月30日起,本基金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刊登了《关于嘉实新添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再次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新添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嘉实新添程混合
基金代码:00411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2月28日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但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有权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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