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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2-08
创金合信国企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创金合信国企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 年(2248)号《关于准予创金合信国企
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创金合信国企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募集期
间为 2016 年 12 月 21 日到 2017 年 1 月 18 日止,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人民
币 334,732,633.16 元,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7)第 03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334,813,405.54 份,其中认购资金利
息折合 80,772.38 份。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创金合信国企
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指定媒介就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详见《创金合信国企活力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本基金从 2022 年 11 月 3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于【2022 年 11 月 3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
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
计,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创金合信国企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创金合信国企活力混合;基金代码:004112)
2、基金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5、投资目标:通过精选个股和风险控制,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6、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7、基金发售时间:2016 年 12 月 21 日到 2017 年 1 月 18 日
8、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 1 月 23 日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已审计)
会计主体:创金合信国企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2 年 11 月 2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2 年 11 月 2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372,990.65
结算备付金 14,133.49
存出保证金 7,137.06
交易性金融资产 8,169,398.27
其中:股票投资 8,169,398.27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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