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创金合信国企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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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0-10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创金合信国企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9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介及创
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jhxfund.com)发布了《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以通讯方式召开创金合信国企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
2022年10月1日发布了《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创金合信国企活力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
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创
金合信国企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创金合
信国企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终止
《基金合同》的事项。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30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17:00止(以收到
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丁子涵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华润前海大厦A座36楼
联系电话:0755-8282-0255
邮政编码:51800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创金合信国企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创金合信国企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
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关于终止创金合信国企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
事项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9月30日,于当日交易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
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参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剪报、复印、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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