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01
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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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以
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6 月 13 日起至 2018 年 7
月 16 日 17: 00 止。会议审议了《关于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
关事项的议案》。本次会议议案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国泰民安增益定期
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并修改《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实施本基金转型方案,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转型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转型的具体时间和方式,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泰民安增
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对《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根据《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相关内容对本基金实施转型。 ”本基金正式实施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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