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8
关于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旗下管理的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民安增益定开混合”)于 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7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关于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本次会议议案于2018年7月17日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我公司已于2018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发布了《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根据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现将实施转型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正式实施转型日为2018年8月15日。
二、转型方案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关于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866号(《关于准予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2018年8月15日起生效,原
《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一日起失效。
2、关于选择期的安排和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本次转型实施前的选择期为自2018年7月18日起至2018年8月14日止,共20个工作日。选择期期间,民安增益定开混合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民安增益
定开混合正式实施转型前可选择赎回,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民安增益定开混合基金份额将默认转型为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在选择期期间,由于本基金需应对赎回等情况,豁免民安增益定开混合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及封闭期、开放期等条款,基金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可暂停申购、赎回或调整赎回方式等,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民安增益定开混合正式实施转型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要求变更基金简称,基金代码不变。
3、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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