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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0 07:17:27 股吧网页版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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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增加 E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
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泰民安增益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
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
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4 年 11 月 20 日起对国
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增加 E 类基金份额,
据此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部分条款,并更新了必要信息。现将具体事
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新增 E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增加 E 类基金份额, E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在
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增加 E 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形成 A 类、 C 类和 E 类三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现有的 A 类基金份额及 C 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本基金 A 类、 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
时可以自主选择 A 类、 C 类或 E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
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 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 A 类、 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如下:
基金名称 A 类份额
基金代码
C 类份额
基金代码
E 类份额
基金代码
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004101 006340 022656
2、 本基金新增 E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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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购费用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60%
100 万元≤M<300 万元 0.30%
300 万元≤M<500 万元 0.08%
M≥500 万元 按笔收取, 1000 元/笔
( 2)赎回费用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申请份额持有时间( Y)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Y≥7 日 0.00%
对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 3) 管理费和托管费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 A 类、 C 类基金份额相同。
3、 E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 E 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大会表决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每一份 A 类、 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5、 E 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及赎回份额的限制
( 1)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0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
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 2)赎回份额的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
1.00 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 1.00 份,
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 3) 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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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日净申
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5)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6)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
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二、本基金新增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及修订后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生
效的时间安排
自 2024 年 11 月 20 日起, 本基金新增 E 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生效。
本基金新增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请见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的内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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