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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7 09:03:24 股吧网页版
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三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27

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三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重要提示......1
第一部分 绪言...... 2
第二部分 释义...... 3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24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25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2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26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37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46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48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49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53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5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57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57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63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65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70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72
第二十一部分 托管协议内容摘要......88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6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107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07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108

重要提示

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国泰民安
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 2018 年 6 月 13 日至
2018 年 7 月 16 日,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
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运作方式、修改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基金费用、修订基金合同、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更名为“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等事项。上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 2018 年 8 月 15 日起,
由《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2018 年 5 月 28 日证监许可【2018】866 号文准予变更注册为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由于经济、政治、社会等环境因素的变化对证券价格造成影响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运作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产品。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发行人自身特点,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同时单只债券发行规模较小,且只能通过两大交易所特定渠道进行转让交易,存在流动性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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