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06
招商丰诚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丰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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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招商丰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2016年11月29日《关于准予招商丰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6】2907号文)注册公开募集。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
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
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者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
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
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
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
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丰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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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绪 言 ................................................................... 3
二、释 义 ................................................................... 4
三、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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