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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5-19 10:45:35 股吧网页版
申万菱信安泰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5-19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安泰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管理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
申万菱信安泰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摘要)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1
第二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规则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8
第三部分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15
第四部分 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16
第五部分 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18
第六部分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式和公布方式....................................................21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清算方式................22
第八部分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24
第九部分 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24
申万菱信安泰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摘要)
1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 刘郎
设立日期: 2004 年 1 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证监
基金字【 2003】 144 号文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 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86-21-23261188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 1)依法募集资金;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并管理基金财产;
(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费用;
( 4)销售基金份额;
( 5)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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