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12
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银华添润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现将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 关于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议案”),会议表决票收取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6 日 15:00 起至 2018 年 6 月 8 日 17:00 止,
计票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11 日,本次计票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
过程进行了见证。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额共计 3,000,179,000.00 份,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99.999933%,达到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 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
决。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共计 3,000,179,000.00 份,
表决结果为: 3,000,179,000.00 份基金份额同意, 0 份基金份额反对, 0 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
案的基金份额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的 100%,符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 银华添润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 1 万元,律师费 2.5 万元,共计 3.5 万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以
上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
起生效”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2018 年 6 月 11 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 银华添润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等有关规定,同意将本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 0.40......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