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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7-03 09:50:01 股吧网页版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修订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03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修订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提升基金运作效率,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2021 年 2 月修订)》、《银华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2021 年 3 月修订)》、《银华安丰中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2021 年 2 月修订)》、《银华中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2021年2月修订)》、《银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2021年2月修订)》、《银华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2021年2月修订)》、《银华安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2021年2月修订)》(以下统称“《托管协议》”)的相关约定,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上述基金的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 2021 年 7 月 5 日起对上述基金《托管协
议》中资金清算交收等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托管协议》修订内容对照表”。修订后的《托管协议》自 2021年 7 月 5 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修订后的托管协议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咨询相关信息,本次修订不涉及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上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询或者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附件:《托管协议》修订内容对照表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3 日
附件:

《托管协议》修订内容对照表

一、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章节 原表述 修订后

七、交易及清算 (六)申赎净额结算基金申购、 (六)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
交 收 安 排 中 赎回等款项采用轧差交收的结算方 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
“(六)申赎净 式,基金托管账户与“注册登记清算 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额结算基金申 账户”间的资金清算遵循“净额清算、 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与应付资金购、赎回等款项 净额交收”的原则,即按照托管账户 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采用轧差交收 当日(T 日:资金交收日,下同)应 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的结算方式” 收资金(T-2 日申购申请对应申购净额 基金托管人应当为基金管理人提供
条 与 T-3 日基金转换转入申请对应净额 适当方式,便于基金管理人进行查
之和)与托管账户应付额(T-3 日赎回 询和账务管理。当存在托管账户净
申请对应赎回金额扣除归基金资产的 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资金交
费用与 T-3 日基金转换转出申请对应 收日 15:00 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
金额扣除归基金资产的费用之和)的 到基金托管账户;当存在托管账户
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 净应付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资金
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 交收日 10:00 前将划款指令发送给
托管账户净应收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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