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5
工银瑞信中债-国债( 7-10 年) 总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中债-国债( 7-10 年) 总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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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工银瑞信中债-国债( 7-10年) 总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12月5日证监许可〔 2016〕 3005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
年1月4日正式生效, 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 工银瑞信中债-国债( 7-10年) 总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
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 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认购( 或申购) 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认购( 或申购) 基
金的意愿、 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
自负” 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 由
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 包括: 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 管理风险、 合规性风险、 操作风险、
利率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 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 主要采用抽样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 具有与标
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 政
策性金融债、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等资产、 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 权证等资产的
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其中投资于中债-国债( 7-10
年) 总指数成份券、 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每个交易日
日终, 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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