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8-15 14:25:10 股吧网页版
工银瑞信中债-国债(7-10年)总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8-15

  工银瑞信中债-国债( 7-10 年) 总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中债-国债( 7-10 年) 总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1
重要提示
工银瑞信中债-国债( 7-10年) 总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12月5日证监许可〔 2016〕 3005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
年1月4日正式生效, 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认购( 或申购) 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认购( 或申购) 基
金的意愿、 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
自负” 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 由
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 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
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 包括: 因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 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 主要采用抽样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 具有与标
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工银瑞信中债-国债( 7-10 年) 总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