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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1 09:30:00 股吧网页版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万家鑫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11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万家鑫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E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
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公告

万家鑫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万家鑫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起,增设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万
家鑫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中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E 类基金份额增设方案

(一)基金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包括C 类基金份额、E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E 类基金份额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A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为原有基金份额类别,E 类基金份额为新增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 A 类、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4079;C 类
基金份额代码:004080;E 类基金份额代码:014494)。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得互相转换。目前已持有本基金 A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仍然保留为对应的 A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

(二)E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E 类基金份额的首日申购价格为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三)E 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申购费

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E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Y) E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 天 1.50%

Y≥7 天 0

对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

二、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及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亓翡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800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wjfund_e)

2、非直销销售机构

非直销销售机构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三、《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涉及增设 E 类基金份额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本次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属于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

2021 年 12 月 13 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规定网站。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次增设 E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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