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3
中证全指证券联接( 2017 年第 1 号)招募说明书(摘要)
1
南方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A 类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7 年 09 月 08 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7 月 29 日证监许可[2016]1717 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3 月 8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
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
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
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
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9 月 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1 基金管理人
中证全指证券联接( 2017 年第 1 号)招募说明书(摘要)
2
1.1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 31-33 层
成立时间: 1998 年 3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币
电话:( 0755) 82763888
传真:( 0755)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