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7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融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 (以下简称“《 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中融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的相关约定,现将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旗下中融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
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 2017 年 11 月 6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4 日 17:00 止(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2017 年 12 月 5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
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 2017 年 11 月 2 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 318,267.99 份。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244,823.02 份,
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76.92%,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 基金法》 、
《 运作管理办法》 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 基金合同》 的相关约定,满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条
件。
本次大会审议了《 关于终止中融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
金份额为 244,823.02 份,占参与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占参
与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占参与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 基
金法》 、 《 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 基金合同》 的相关约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 10,000 元,律师费 30,000 元,合计 40,000 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情况
根据《 运作管理办法》 的规定和《 基金合同》 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
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表决通过了《 关于终止中融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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