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7
中银富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在指定媒介及本公司网站
(www.bocim.com)发布了《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
告》。根据《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基金管理
人在赎回选择期结束之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将原中银富享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结转为中银富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现将具体执
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变更登记结果
2017 年 11 月 16 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投资者未赎回的原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统一
变更登记为中银富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完成变更登记后的中银富享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代码不变。
自 2017 年 11 月 17 日起(含该日),原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销售机构查
询其持有的中银富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情况及其分红方式,分红方式以销售机
构的记录为准。
二、《中银富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中银富享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原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结转为中银富享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下一工作日(即 2017 年 11 月 17 日)起(含该日)生效,《中银富享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
效,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中银富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
合同当事人将按照《中银富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进行运作,在非开放期间投资者不能进行申购、赎回。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中银富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最新的《中银
富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
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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