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09
博时弘康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博时弘康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 成立并正式运作,托管人
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博时弘康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9 年 1 月 3 日表决通过的《关于终止博时弘康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于 2019 年 1 月 4 日发布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弘康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
作日定为 2019 年 1 月 18 日,并于 2019 年 1 月 19 日进入清算程序。由于本基金持
有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进行两次清算:
首次清算期间为 2019 年 1 月 19 日至 2019 年 2 月 13 日。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
博时弘康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
【2019】515 号)后,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9 年 3 月 9 日对《博时弘康 18 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进行了公告,并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支付了首笔清算
款。
本次清算为第二次清算,清算期间为 2019 年 2 月 14 日至 2019 年 9 月 11 日。本基
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将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具体请见本基金管理人 2019 年 10 月 9 日发布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