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09
博时弘康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二次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一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
1、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博时弘康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2461 号注册,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博时弘康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于 2019 年 1 月 3 日表决通过的《关于终止博时弘康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4 日发布的《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弘康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 2019 年 1 月 18 日,并于
2019 年 1 月 19 日进入清算程序,由于本基金持有流通受限股票,本基金进行两次清算:
首次清算期间为 2019 年 1 月 19 日至 2019 年 2 月 13 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 2019 年
3 月 9 日对《博时弘康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进行了公告,并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支付了首笔清算款。
本次清算为第二次清算,清算期间为 2019 年 2 月 14 日至 2019 年 9 月 11 日。
自 2019 年 2 月 14 日至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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