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7
关于嘉实丰安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丰安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丰安6个月定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03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2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丰安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丰安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年6月29日
赎回起始日 2017年6月29日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
2017年6月29日(含该日)至2017年7月5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第一个开
放期,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首次申购单笔及追加单笔最低限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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