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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0-20
关于嘉实稳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关于嘉实稳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稳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截至2017年10月19日日终,嘉实稳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嘉实稳康纯债债券)
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上述基金
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7年10月19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
理人)将自2017年10月20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稳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简称:嘉实稳康纯债债券
基金代码:00402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6月13日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
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7年10月19日日终,嘉实稳康纯债债券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
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
合同约定,本基金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自2017年10月
20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为降低对于现有及潜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本基金已于2017年10月12日起暂停申购业务,但正常
开放赎回业务。自2017年10月20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且之后
不再恢复。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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