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1
关于嘉实稳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及赎
回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稳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稳康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02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6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 嘉实稳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嘉实稳康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7 月 13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7 月 13 日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
金的其他投资人。
2 日常申购、赎回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 2017 年 7 月 13 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
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
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
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
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
认接收的,视为投资人下一开放日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并按照下一开放日的
申请处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
人民币 1.0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 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
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
币 1.00 元。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首次申购单笔及追加单笔最低限额并已经
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
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
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
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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