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20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为销售机构、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并调整部分开放
式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
根据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与蚂
蚁 (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蚂蚁基金” )签署
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蚂蚁基金自 2017 年 1 月
24 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 2017 年 1 月 24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蚂蚁基金办理中
融鑫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上海清算所银
行间 0-1 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融
上海清算所银行间 1-3 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开户业务,中融盈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盈
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恒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开户、认购等业务,中融恒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等业
务。
二、费率优惠及期限
自 2017 年 1 月 24 日起,投资者通过蚂蚁基金申(认)
购(含定投)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
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蚂蚁基金规定为准。优惠前申
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基金费率请详见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
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蚂蚁基金销售的基
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
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基金产品费率优惠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蚂蚁基
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调整申购金额下限
自2017年1月24日起,投资者通过蚂蚁基金销售平台申
购(含定投)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调整
为10元,追加申购金额为单笔10元;原最低申购金额、追加
申购金额小于或等于前述下限的,不再调整。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蚂蚁基金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
金产品申购当日起,将同时按前述标准调整申购金额下限。
四、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 (认) 购赎回
期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
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
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投资者欲了解参与本次调整申购金额下限的各基金
产品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
3. 申购金额下限的设定及业务办理的流程以蚂蚁基金
的规定为准,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蚂蚁基金
的有关规定。
4.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
根据自身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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