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30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
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
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7年9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
报告期内,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对《关于东方
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15日完成计票,表决通过上述议案,本基金自2017年9
月13日起正式实施转型,即自该日起,《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
效。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决议情况,可参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7月13日、
2017年7月14日、2017年7月15日、2017年7月28日、2017年8月16日以
及2017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公司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
告正文。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