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9-09 10:00:27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部分销售渠道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9-09

关于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部分销售渠道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部分销售渠道协商一致,现决定本公司旗下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

004005;C类基金代码:004006),自2017年9月13日起,参与以下销售渠道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仅

限申购(不含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如有)的前端收费方式,转换业务暂不适用)。

 一、销售渠道及具体优惠方案

 序

号机构名称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方案(不含转换转入)

1.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1、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电子渠道申购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75%的,

统一优惠至

0.75%,原申购费率低于0.75%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照原有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

2、通过兴业银行电子渠道(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定投申购费率统一优惠

至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 通过兴业银行柜面渠道开

通基金定投业

务的,享受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八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如原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

的,按原费率

或固定费用执行。

2.

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一、申购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个人网银和手机银行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具体为:

1、优惠前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或为固定费率的,不享受优惠,按原费率执行;

2、优惠前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优惠后申购手续费=原申购费率×0.4,若优惠后申购费率

低于或

等于0.6%的,按0.6%执行。

3、认购、转换等其余交易基金费率不进行优惠,对定投按照邮储银行原定投优惠办法执行。

二、定投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定期定额交易方式申购上述相关基金(含柜台和网银方式),并扣款成功,其前端定期定额申购费

率享有8折优惠(即实收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原定期定额申购费率×0.8)。 以上优惠活动, 若折扣后申

购费率低于

0.6%,则按0.6%执行;若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

享有费率折扣;

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的按原固定费用执行。

3.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凡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渠道申购(不含转换转入)上述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享受最低8折优惠。

折扣优惠后

的手续费费率不低于0.6%。 原申购手续费费率已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手续费费率执

行。

凡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不含转换转入)上述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享受基金申购手续费率1

折优惠。 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签约定期定额投资,并于2017年7月1日00:00至2017年12月

31日24:00期间成

功扣款的定期定额交易,享受定期定额投资1折费率优惠。 原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

费用执行。

4.

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通过自助式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电话委托、手机证券、自助热自助系统)申购指定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

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 以上费率优惠方案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

等于、低于0.6%

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用)执行。

5.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通过海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指定基金,享受费率4折优惠;通过柜台系统

定期定额

申购指定基金,享受费率8折优惠。 以上费率优惠方案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

原申购费率等

于、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用)执行。

6.华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通过华安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指定基金,按4折优惠(申购费率指各基金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

件上注明的

费率);投资者亲临华安证券营业部现场开通指定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在计划存续期内,该计划下进行的基金

定期定额申购将持续享受8折优惠(申购费率指各基金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7.华鑫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通过华鑫证券自助式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电话委托、手机证券、磁卡委托、热……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