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3
1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东方民丰回
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约定,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东方民丰
回报赢安定开混合基金”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 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
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7 月 18 日起,至 2017 年 8 月 14 日
17: 00 止( 以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证机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环广场塔 3 办公楼 11 层 1113 室
收件人:王顺心
电话:( 010) 58073628
邮政编码: 100044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2
对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 《 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方案说明书》 (详见附件四)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7 年 7 月 17 日,即 2017 年 7
月 17 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东方民丰回报赢安
定开混合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
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
交方式如下:
1、 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
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orient-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
括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及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正反面复印件;
(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
人认可的相关的业务专用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