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30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9 年10 月28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基
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fcteda.com)发布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
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
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
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和《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
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关于修改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结构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9 年11 月5 日起,至2019 年11 月29 日17:00 止(以表决票收件人
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名称:北京市长安公证处,林永梅收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六号首创大厦7 层
邮政编码:100027
联系电话:010-65543888-8014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结构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内容见
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9 年11 月4 日,即在2019 年11 月4 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
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
站(http://www.mfcteda.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
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
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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