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9-20
关于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关于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富利稳健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
2018 年8 月21 日起,至2018 年9 月18 日17: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12,295,705.71 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此次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
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权益登记日为2018 年8 月20 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23,616,930.80 份)的52.0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
2018 年9 月19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北京大成(上海)
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表决结果为:12,295,705.71 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 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 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
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及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大会表决的公证费、大会表决及后续基金清算程序的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3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40000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
生效。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8 年8 月21 日至2018 年9 月
18 日17:00 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根据2018 年9 月19 日的计票结果,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
过,本次大会决议自2018 年9 月19 日起生效。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基金合同》有关约定,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基金合同》。为实施终止本基
金基金合同的方案,同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关于终止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的相关内容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财产实施清算并终
止《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5 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关于《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将自
2018 年9 月20 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自2018 年9 月20 日起不再接收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托管等业务的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和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
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
件一:《关于终止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富国富
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
《〈关于终止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2、《公证书》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