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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3-0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国投瑞银顺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3-03

国投瑞银顺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投瑞银顺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11月22日证监许可[2016]2798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集中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影响证券价格波动的因素主要有:宏观经济周期变化、财政与货币政策变化、利率和收益率曲线变化、通货膨胀风险、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以及政治因素的变化等;此外,还包括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其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可能增加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本基金不参与可转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公司债券部分除外)、可交换债投资,也不进行股票、权证投资。

本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目录

一、绪言1

二、释义2

三、基金管理人6

四、基金托管人18

五、相关服务机构22

六、基金的募集24

七、基金备案与《基金合同》的生效27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28

九、基金的投资38

十、基金的财产45

十一、基金资产估值46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0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52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54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55

十六、基金的风险揭示61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64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67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84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1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102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03

二十三、备查文件104

一、绪言

《国投瑞银顺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国投瑞银顺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国投瑞银顺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投瑞银顺益纯债债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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