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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01 09:06:34 股吧网页版
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1

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 年 1 号)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737号文注册,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1月25日生效。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23日,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名称、运作方式等事项,并根据不时修订的法律法规以及前述变更事宜修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24年7月1日起,修改后的《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生效,原《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 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
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 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都要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自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的一年对日(如不存在该对日或该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延后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的期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在其最短持有期限到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一年内无法赎回或转换转出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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