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5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会议投票时间为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23 日 17:00 止。会
议审议了《关于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
2024 年 5 月 24 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工作由基金管理人授权
的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
表的基金份额共计 28467817.72 份,占权益登记日(2024 年 4 月 23 日)基金总
份额的 52.61%,达到法定开会条件。
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28467817.72 份,反
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00 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00 份。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总份额的 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总份额的 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总份额的 0.00%。据此,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已达到参加大会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从基金资产列支,费用明细如下:
律师费3万元,公证费1万元,合计为4万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4年5月2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 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基金合同》、《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上述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于2024年7月1日生效,自该日起《基金合同》失效,《富兰克林国海美元债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生效。
2、 关于选择期的安排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将在转型实施前预留至少二十个开放日供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在选择期期间,由于基金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选择期豁免《基金合同》中
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放申购、赎回,暂停申购、赎回或调整赎回方式等。
本基金转型实施前的选择期为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26日(2024年5月27日、2024年6月19日为本基金投资的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在此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赎回,不受《基金合同》关于每份基金份额只能在开放期赎回的限制。选择期内,本基金不开放申购。选择期内,现有各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的,赎回费用按照转型前本基金的赎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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