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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4 09:05:12 股吧网页版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慧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4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慧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慧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旗下博时慧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博时慧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为
从 2024 年 10 月 11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7:00 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
表决票时间为准)。截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10 月 11 日,本基金
总份额为 1,980,776,109.19 份。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980,773,097.55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99.9998%,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980,773,097.55 份,占参加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00 份,占参加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00 份,占参加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00%。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为 1,980,773,097.55 份(超过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慧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
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 10,000 元,律师费 15,000 元,合计 25,000 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
博时慧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
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为实施博时慧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方案,需对《基金合同》和《博时慧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中涉及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内容进行修订。现将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具体修订说明如下:

(一)对基金合同的修订

将“第五部分 基金的存续”中的内容由: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修改为: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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