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3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大华量化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
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在《 中国证券报》 、 《 证券日报》 及本公司网站
( www.fund.pingan.com)发布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大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
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鉴于目前市场环境的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
理人”)作为平安大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依据《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及《 平安大华量化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的约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平安大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审议《 关于终止平安大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议案》 。
现将会议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 2018 年 2 月 26 日起,至 2018 年 3 月 13 日 17:00 止(以本通知列明的公证机关
指定的接收表决票联系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6 号首创大厦 7 层
联系人:陆晓冬
电话: 010-65543888-8066
邮政编码: 100027
请在信封背面注明: “平安大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为《 关于终止平安大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进行基
金财产清算的议案》 (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8 年 2 月 23 日,权益登记日当天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平安
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
( www.fund.pingan.com)等方式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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