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17
关于增加华泰证券为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及
调整旗下基金在华泰证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订的销售协议,自 2020 年 3 月 17 日起,增加华泰证
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详见下表)的销售机构,同时将不对本公告所列基金参加华泰证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含定期定额投资)设折扣限制,具体优惠费率以华泰证券官方公告为准。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遵从华泰证券的相关规定。
一、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全稳泰债券 A 003949
兴全稳泰债券 C 008173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遵循华泰证券的相关规定。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办理,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华泰证券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规定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每期扣款(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投资者在华泰证券办理定投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华泰证券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3、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兴全稳泰债券 C 的申购费率为零。
4、关于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则,敬请投资者详细阅读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最低申购、赎回、持有份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投资者在华泰证券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华泰证券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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