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06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6 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16 年 11 月 24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803 号文核
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起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兴全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是根据《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
《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
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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