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3
编号:
南方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
目录
一、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4
二、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4
三、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10
四、 基金财产保管......10
五、 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13
六、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16
七、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21
八、 基金收益分配......25
九、 信息披露......26
十、 托管费用......28
十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29
十二、 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29
十三、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30
十四、 禁止行为......32
十五、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33
十六、 违约责任......34
十七、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35
十八、 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和文本......35
十九、 其他事项......36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31-33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成立时间: 1998年3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字
[1998]4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 0755-82763888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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