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02
银华中证 5 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7 年 6 月 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中证 5 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中证 5 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39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6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银华中证 5 年期地方政府债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银
华中证 5 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华中证 5 年期地方政府债指
数 A
银华中证 5 年期地方政府债指
数 C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代码 003932 003933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 2016】 2699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7 年 5 月 12 日
至 2017 年 5 月 23 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7 年 5 月 25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42
份额级别
银华中证 5 年期
地方政府债指数
A
银华中证 5 年期
地方政府债指数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不含利息,单位:人民
币元)
99,999,061.24 107,002,300.00 207,001,361.24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
币元)
14,000.00 10,980.00 24,980.00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99,999,061.24 107,002,300.00 207,001,361.24
利息结转的份额 14,000.00 10,980.00 24,980.00
合计 100,013,061.24 107,013,280.00 207,026,341.24
注:( 1)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
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为 0。
( 3)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 2)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基金管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