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0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产品增加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
和转换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日期 : 2020-04-10
一、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代销机构签署的销售协议,本 公司旗下基金长盛盛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代码:003922 C 类代码:003923)
和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4466),自 2020 年 4 月 10 日起将新
增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投资者 可以在各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销售业务,包括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并 且参加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 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约定 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投业 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从销售之日起,投资者可在销售机构的交易系统进行本基金的定投业务。相关业务细 则请遵循其具体规定。如果销售机构对本公告披露的定投业务的具体安排做出调整,请以 销售机构最新的规定为准。
三、自销售之日起本基金参加销售机构的基金申购和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通过 销售机构的交易系统进行申购和定投申购基金的,享受费率优惠。各基金具体折扣后费率 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销售机构活动公告为准。
四、长盛盛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销售之日起在代销机构开通转换业务。
(一)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为本公司管理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
(1)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
(2)前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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