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1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陆金所为旗下部分产
品销售机构的公告
一、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决定自 2023 年 7 月 11 日起增加上
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为长盛盛裕纯债债券型基金(D 类
015736)、长盛盛康纯债债券型基金(A 类 003922,C 类 003923)和长盛盛逸 9 个月
持有期债券基金(A 类 017137,C 类 017138)的销售机构。
同时,投资者可在销售机构的交易系统进行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和转换业务。相关 业务细则请遵循其具体规定。如果销售机构对本公告披露的业务的具体安排做出调整,请 以销售机构最新的规定为准。
二、自销售之日起本公司上述基金参加销售机构的基金申购和定投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的交易系统进行申购和定投申购基金的,享受费率优惠。各基金具体 折扣后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销售机构活动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上述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相关销售机构。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其相关公告。
3、若投资者申请办理定投和转换业务的基金未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或者处于暂停申购状态,则本公司不接受该基金定投和转换业务的申请。对于相关销售机构已受理、并提交到注册登记机构的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以确认失败处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通话费用)
公司网址: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且不同类型的基金风险收益情况不同,投资人既可能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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